【數電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常見問題及解答
一、什么是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
答: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是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發票,不以紙質形式存在、不用介質支撐、無須申請領用、發票驗舊及申請增版增量。紙質發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數字化,將多個票種集成歸并為電子發票單一票種,數電票實行全國統一賦碼、自動流轉交付。
二、數電票與現有的發票樣式有什么區別?
答:數電票樣式與現有發票樣式區別在于:一是數電票票樣將原有發票代碼+發票號碼變為20位發票號碼;取消了校驗碼、收款人、復核人、銷售方(章);發票密碼區不再展示發票密文。二是數電票特定業務會影響發票展示內容,不同的特定業務展示的發票票面內容不同。三是數電票將原備注欄中手工填列、無法采集的內容,設置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數據項,并展示于票面上。
三、使用數電票有什么優點?
答:(1)領票流程更簡化
開業開票“無縫銜接”。數電票實現“去介質”,納稅人不再需要預先領取稅控專用設備;通過“賦碼制”取消特定發票號段申領,發票信息生成后,系統自動分配唯—的發票號碼;通過“授信制”自動為納稅人賦予開具金額總額度,實現開票“零前置”。基于此,新辦納稅人可實現“開業即可開票”。
(2)開票用票更便捷
一是發票開具渠道更多元。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全部功能上線后,納稅人不僅可以通過電腦網頁端開具數電票,還可以通過客戶端、移動端手機App隨時隨地開具數電票。
二是“一站式”服務更便捷。納稅人登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后,可進行發票開具、交付、查驗以及勾選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務,無需再登錄多個平臺完成相關操作。
三是發票數據應用更廣泛。通過“一戶式”“一人式”發票數據歸集,加強各稅費數據聯動,為實現“一表集成”式稅費申報預填服務奠定數據基礎。、
四是滿足個性業務需求。數電票破除特定格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數據電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時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發票使用成本,提升納稅人用票的便利度和獲得感。數電票樣式根據不同業務進行差異化展示,為納稅人提供更優質的個性化服務。
五是納稅服務渠道更暢通。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征納互動相關功能,如增加智能咨詢,納稅人在開票、受票等過程中,平臺自動接收納稅人業務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智能答疑;增設異議提交功能,納稅人對開具金額總額度有異議時,可以通過平臺向稅務機關提出。
(3)入賬歸檔一體化
通過制發電子發票數據規范、出臺電子發票國家標準,實現數電票全流程數字化流轉,進一步推進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財務管理信息化。
四、數電票和使用稅控設備開具的電子發票主要區別是什么?
答:一是開票前置環節不同。開票前,紙電票需進行票種核定申請,需申領稅控設備,需向主管稅務機關領用紙電票的號碼段。數電票相較紙電票,無需進行票種核定,無需進行稅控設備申領,無需進行發票領用。
二是發票開票限制不同。紙電票發票數量和票面限額管理同紙質發票一樣,只能在給定的份數和限額內開具發票。納稅人需要依申請才能對發票增版增量。數電票采用“授信制”,納稅人可在給定的總額度內開具任意額度與任意份數的發票。
三是票面展示內容不同。數電票票面更加簡潔,數電票刪除了紙電票票面上的地址欄、銀行賬戶賬號欄、發票代碼、開票人及密文區,購買方和銷售方信息并列展示,更加直觀;紙電票與數電票發票號碼位數不同,數電票號碼為20位,含年度、行政區劃代碼、開具渠道、順序編碼等信息,紙電票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紙電票項目有8行的限制,數電票取消了該限制,因而廢除了紙電票清單開票模式。
四是發票開具平臺不同。紙電票在公共服務平臺上開具,可以離線開票。數電票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上開具,僅允許納稅人在線開票。
五是發票種類構成不同。紙電票僅包括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通過標簽化要素化,數電票設計了顯性標簽和特定要素,將“7+10”種制式發票統一為電子發票,其不僅涵蓋了增值稅發票,也囊括了機動車發票、二手車發票、航空運輸客票電子行程單、鐵路電子客票、醫療發票等普通發票,其內涵與外延較之紙電票更加豐富。
六是發票交付手段不同。紙電票開具后,開票方需將發票電子數據版式文件(OFD等)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人工交付給受票方。數電票開具后,發票電子數據文件自動發送至開票方和受票方的稅務數字賬戶,并可對各類發票數據進行自動歸集。
七是版式文件格式不同。紙電票電子數據版式文件格式為OFD等格式。數電票電子數據文件增加了國際通行的XML純數據電文格式,同時保留了OFD、PDF等格式。
五、數電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答:數電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內容和特定內容。
為了符合納稅人開具發票的習慣,數電票的基本內容在現行增值稅發票基礎上進行了優化,主要包括:動態二維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信息、銷售方信息、項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稅率/征收率、稅額、合計、價稅合計(大寫、小寫)、備注、開票人
為了滿足從事特定行業、經營特殊商品服務及特定應用場景業務的納稅人開具發票的個性化需求,稅務機關根據現行發票開具的有關規定和特定業務的開票場景,在數電票中設計了相應的特定內容。特定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煙、建筑服務、旅客運輸服務、貨物運輸服務、不動產銷售、不動產經營租賃、農產品收購、光伏收購、代收車船稅、自產農產品銷售、差額征稅等。試點納稅人在開具數電票時,可以按照實際業務開展情況,選擇特定業務,將按規定應填寫在發票備注等欄次的信息,填寫在特定內容欄次,進一步規范發票票面內容,便于納稅人使用。特定業務的數電票票面按照特定內容展示相應信息,同時票面左上角展示該業務類型的字樣。
六、試點納稅人需要用什么開票軟件開具數電票?
答:可直接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免費開具數電票,無需使用其他特定開票軟件。
七、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哪些種類的發票?
答: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支持開具數電票、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試點納稅人通過實名驗證后,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即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數電票、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無需進行發票驗舊操作。其中,數電票無需進行發票票種核定和發票領用。
試點納稅人中,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升級至1.5版后新設立登記且未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的,如需開具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應當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的票種核定、發票領用、發票作廢、發票繳銷、發票退回、發票遺失損毀等事項仍然按照原規定和流程辦理;試點納稅人中,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升級至1.5版前設立登記或已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的,如需開具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
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和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八、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開票份數、開票金額限制與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數電票,在開具金額總額度內,沒有發票開具份數和單張開票限額限制。
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紙質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試點納稅人發票開具金額額度如何確定?
答:發票開具金額額度包括三類:開具金額總額度、初始開具金額總額度和剩余可用額度。
開具金額總額度,也稱總授信額度,是指一個自然月內,試點納稅人發票開具總金額(不含增值稅)的上限額度,包括試點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數電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和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折疊票,以下簡稱紙質普票)的上限總金額以及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以下簡稱“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上限總金額。
初始開具金額總額度,是指試點納稅人首次使用數電票時,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賦予該納稅人的當月發票可開具金額上限額度。
剩余可用額度,是指在一個自然月內,試點納稅人開具金額總額度扣除已使用額度。其中,已使用額度包括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發票金額,以及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領用份數和單張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之積(存在多種不同版式的發票應分別計算并求和,下同)。
十、試點納稅人開具不同種類的發票是否共用同一個開具金額總額度?
答:是。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數電票、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以及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共用同一個開具金額總額度。
但是授信總額度扣除方式與環節不同。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發票,在發票開具時扣除,扣除的是已實際開具發票的金額;通過稅控系統開具的發票,在發票領用時扣除,扣除的是發票領用的單張最高開票限額與發票領用份數之積。
十一、試點納稅人發票開具金額總額度如何調整?有哪些調整方式?
答: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有三種方式,包括定期調整、臨時調整和人工調整。
(一)定期調整
定期調整是指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每月自動對試點納稅人開具金額總額度進行調整。
(二)臨時調整
臨時調整是指稅收風險程度較低的試點納稅人開具發票金額首次達到開具金額總額度一定比例時,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當月自動為其臨時增加一次開具金額總額度。
(三)人工調整
人工調整是指試點納稅人因實際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申請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主管稅務機關依法依規審核未發現異常的,應為納稅人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
十二、試點納稅人開具數電票流程是什么?
答:試點納稅人登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后,通過開票業務模塊,選擇不同的發票類型,錄入開具內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校驗通過后,自動賦予發票號碼并按不同業務類型生成相應的數電票。
十三、我公司是試點納稅人,在開具數電票前,還需要辦理哪些業務?
答:不需要。試點納稅人通過實名驗證后,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無需辦理數電票票種核定,無需領用數電票,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即可開票。
十四、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哪幾種發票開具模式?
答: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對發票的開具提供頁面輸入和掃描二維碼兩種模式。試點納稅人選擇頁面輸入模式進行開票,即進入頁面輸入內容完成發票開具;試點納稅人選擇掃描二維碼模式進行開票,可通過掃描二維碼的方式完成發票相關信息預采集。
十五、試點納稅人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可以維護哪些項目信息?
答:試點納稅人可以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中的“基礎信息維護”模塊,對項目(商品或服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及稅率/征收率等信息進行維護。項目信息維護后,試點納稅人可在開票時直接選擇已經維護的信息,減少開票時間。
十六、試點納稅人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過程中可以暫存發票信息嗎?
答:可以。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發票草稿功能,試點納稅人在開具發票過程中,如需暫時保存發票信息可以選擇保存草稿。
十七、試點納稅人銷售商品開具數電票,如果商品種類較多是否需要開具銷貨清單?
答:數電票的載體為電子文件,無最大開票行數限制,交易項目明細能夠在數電票中全部展示,無需開具銷貨清單。
十八、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時,是否每次都需要手動錄入發票的全部票面信息?
答: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基礎信息維護”模塊來維護項目以及客戶的基礎信息。完成維護后即可在開具發票時直接選擇對應的項目完成發票信息預填,無需手動錄入。
十九、試點納稅人想要對之前開具的發票進行復制開票,如何處理?
答: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復制開票功能,可復制上一張發票信息,減少重復錄入。在【藍字發票開具】二級首頁【復制開票】功能中,支持對“近24小時”開具發票及全量發票明細信息進行查詢、復制開票。
二十、試點納稅人想要對大量不同購買方開票需求批量開票,如何處理?
答:在【藍字發票開具】二級首頁【批量開具】進行批量開票需求。步驟如下:
①下載模板。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通用發票要素信息導入模板和特殊標簽發票要素信息導入模板;若納稅人根據稅務局接口規范格式改造自身軟件的,可使用其自身軟件生成導入模板,該模板可由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識別、導入。
②上傳文件。開票方下載后根據模板要求將所需開具的發票補充完整,確認無誤后,選擇需要上傳模板類型(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通用模板和特殊模板,或納稅人自身軟件模板),導入已制作完成的模板。
③確認開票。批量導入完成后,系統逐行展示已上傳的待開票數據,雙擊可生成單張發票開具界面。開票方確認后可批量開具所選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