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發票代開業務啦!
尊敬的納稅人:
昆明稅務鑒證為了進一步深化“非接觸式”辦稅質效,滿足納稅人需求,提高納稅人辦稅體驗,自2021年9月1日起自然人可通過云南省電子稅務局辦理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業務,不僅免去了在辦稅大廳排隊的煩惱,還能使用郵寄領取的方式,昆明稅務鑒證讓您足不出戶就能輕松搞定代開業務。
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2021年9月1日
辦理路徑
【我要辦稅】-【發票業務】-【普通發票代開】
此前,電子稅務局僅支持自然人代開銷售貨物、生活服務的發票,9月1日起電子稅務局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5大類征收品目,包括提供勞務、工程服務、現代服務、陸路貨物運輸服務等。不同征收品目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方式不盡相同,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5號)規定,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申請代開.發票的,在代開.發票環節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方依法預扣預繳(或代扣代繳)。
Tips:
1.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2.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3.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貨物運輸業發票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要求,“個人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時,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代開.發票申請人依法自行申報繳納。
自然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自然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2020年第5號公告)規定,“在云南省行政區域內臨時從事生產、經營且未辦理營業執照的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時,對其取得的經營所得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統一按照開具發票金額(不含增值稅)的1%核定征收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br /> 亮點2:代開金額無限制
自然人可根據實際業務發生額在電子稅務局代開.發票,系統將按照自然人填寫的代開金額依法征收相關稅費。與此同時,在電子稅務局開放自然人代開500元以下的發票,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按次納稅的自然人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故自然人在電子稅務局代開500元(含本數)以下的發票,免征增值稅
亮點3:支付功能多元化
在大廳繳稅、Tips扣款兩種繳費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第三方支付功能,自然人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寶功能進行掃碼繳稅,進一步方便自然人繳納稅款,實際體驗足不出戶的辦稅體驗感。
亮點4:取票方式多樣化
自然人提交代開申請后,可直接前往辦稅服務廳領取發票。已足額繳納稅款的,也可選擇郵寄方式取票。選擇郵寄方式取票的,稅務機關將根據納稅人填寫的郵寄信息,昆明稅務鑒證公司提供快遞配送到家的便民服務。
自然人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操作指引